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学院2017级共有48个教学班1641人,其中12个教学班416人已在外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现有36个教学班1225名学生(其中畜牧系5个班172人,兽医系6个班233人,车辆工程系个7班226人,机械工程系3个班81人,电子信息工程系5个班195人,食品科学系6个班197人,经济贸易与人文科学系4个班120人)将于11月上旬完成校内学习任务参加顶岗实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课程补考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具体由教务处组织安排。
2.顶岗实习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6月19日。
3.办理离校手续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8日,以班级为单位前往各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具体赴实习单位的时间由教务处协同各系另行通知。
4.学生返校时间:2020年6月22日学生返校,参加课程补考、优秀论文交流评选和毕业典礼。
5.办理毕业手续:2020年6月24日至6月25日办理毕业手续(届时学院网站具体通知)。
二、实习安排
1.各系要积极联系用人单位,配合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作好用人单位资格审核和《学生校外实习协议》(附件1)签订等工作,并认真填写《企业信息登记表》(附件2)。凡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企业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核实,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各系制定2017级学生顶岗实习计划于2019年10月25日前报教务处,并召开实习动员大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保证校外实践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3.各系按照计划认真做好学生赴实习单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到达实习单位。实习学生到岗后,各系认真填写《学生校外实习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于2019年12月6日前报送教务处。
4.凡未按《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实习任务者,经查证核实,重新安排顶岗实习,推迟毕业。学生实习结束后,各系做好学生实习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5.学生工作处、团委及各系辅导员要负责做好学生前2年的综合测评、优秀毕业生评选、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考核(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颁发)、学生体检及毕业登记等工作;帮助推荐毕业生就业并做好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保证学生安全离校、文明离校。
三、学费清缴
2019年11月1日前,督促顶岗实习学生缴清全学程学费。
四、具体要求
1.各系要对每个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结合实习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实习结束后要求学生按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
2.各系辅导员或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以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检查管理和业务指导。
3.聘请企业技术人员担任学生实习指导教师,签订聘任协议并颁发聘书。聘任的企业兼职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为学生安排好实习岗位,并按实习管理规定,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4.各系要与实习单位密切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报告或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督促学生按时提交《实习月报表》《学生实习总结》《学生实习鉴定表》等教学资料。
5.顶岗实习期间由教务处会同各系对校企合作实习单位和顶岗实习学生进行不定期检查,严防实习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严禁与实习企业、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检查是否存在克扣或拖欠实习学生报酬、是否存在强制学生实习或学生管理松散等问题。
6.学生离校前,各系应通过师生座谈会、联欢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深师生感情,热情欢送毕业生进入实习(就业)单位。
附件:1.学生校外实习协议
2.学生校外实习信息统计表
3.实习企业信息登记表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1:
学生校外实习协议书
甲方(职业学院)
乙方(实习单位)
为了确保甲方完成职业教育学生实习(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工学交替、现代学徒制等)任务,乙方愿意积极为甲方提供学生实习条件和人才培养指导。为此,就甲方在校学生在乙方实习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岗位和期限
实习岗位:根据甲方学生人数和专业、乙方提供的实习岗位等状况,双方根据实际,应当安排学生在适合所学专业的岗位上实习。
实习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应确定专人作为学生实习活动的负责人,与乙方负责人及指导学生实习的师傅,经常联系和协调实习活动的相关事宜。根据情况学院还可安排教师赴企业共同指导学生实习。
2.如果乙方安排的实习内容不能完成甲方学生实习活动的要求,经甲方提议后,乙方不予调整或调整后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甲方可以终止学生的实习活动。
3.甲方对乙方的实习安排有建议权,共同做好实习活动。
4.甲方负责对参加实习的所有学生投保《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5.甲方负责将实习学生的基本情况提前告知乙方,按照本协议确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和期限,安排学生到乙方实习。
6.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如实告知实习学生患有的职业禁忌症和其他对生命健康有严重威胁、可能导致健康意外的疾病。相关告知资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7.甲方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若需终止实习活动,应向乙方提交学生需要终止实习活动的情况证明予以确认。
8.甲方实习学生发生违法案件,按相关人身损害法律规定处理。甲、乙双方相互协调,共同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并终止该实习学生在乙方的实习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实习岗位给学生(学徒)提供不低于 元/月的实习报酬。
2.对于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影响实习单位生产或经营管理的学生,在乙方认为必要时,可以取消该学生的实习资格,并通知甲方及时将该生带离实习单位。
3.乙方为实习学生安排指导师傅,乙方和实习指导师傅对学生的实习活动有技术指导、作业指挥、教育管理等权利。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乙方实习指导师傅教育管理的实习学生,经甲乙双方沟通协商,取消该实习学生的实习资格,并及时通知甲方将该学生带离实习单位。
4.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足够数量的、适合实习学生所学专业的实习岗位和指导师傅。
5.乙方应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对甲方的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等,甲方的实习学生经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允许顶岗实习。
6.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进行指导、合理安排实习活动,并为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做出实习鉴定意见。
7.乙方应当对每一位实习学生安排实习指导师傅,具体负责所带学生实习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8.乙方为甲方的每位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9.乙方负责对参加实习的所有学生投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相关材料作为合同附件。
10.乙方对于连续或累计休假超过实习期1/6时间的实习学生,可以取消其在乙方的实习资格,并及时通知甲方将该生带离实习单位。
11.甲、乙双方应按学生的双重(实习生、员工)身份,教育学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服从乙方的管理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12.乙方应当教育实习学生爱护设备、工具等,要求在实习指导师傅的指导下规范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查看甲方资料,不得泄漏乙方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如有违反者,乙方可以取消该学生的实习资格,由甲方带离实习单位。
三、实习学生的人身损害事故处理
1.甲方实习学生在实习活动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第一时间采取积极的处理措施。
2.甲方学生在乙方的实习活动中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甲、乙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共同负责处理索赔及善后事宜。所需费用从乙方为学生投保的实习责任险和甲方为学生投保的意外伤害险中理赔支出。
3.学生擅自离开乙方的实习活动区域造成的人身损害事故,按相关人身损害法律规定处理。
四、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中断甲方学生的实习活动,实习指导严重不负责任、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未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争议处理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双方就争议事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份数与生效、终止条件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实习期满协议自行终止。
附表:实习学生名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习学生名单
学生所在系(盖章): 实习单位: 学生数:
序号 | 姓 名 | 学 号 | 身份证号 | 专业 | 班级 | 实习岗位 | 学生签字 |
实习单位代表签字: 学生所在系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学生校外实习信息统计表
系(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班级 | 实习单位 | 实习地点 | 实习岗位 | 单位联 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注:实习单位请填写单位全称。
填报人: 系主任(签字):
附件3:
实习企业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企业全称 | 企业类型 | 法人代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详细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注:企业类型为: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