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任务计划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05号)精神,为切实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自身能力与素养,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安排如下:
一、 学时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年度需完成90学时,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分为必修、选修两部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必修课内容学完须经考试(核)合格后记入继续教育证书;选修课内容学完后直接记入当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
二、学习内容
(一)公需科目(30学时)
2018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确定为:
1.十九大报告专题系列讲座(10学时);
2.“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10学时);
3.大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10学时);
4.师德师风建设、高职教育政策解读(10学时)。
公需科目选修课程主要围绕人文与艺术素养、科普前沿、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等。
(二)专业科目(60学时)
专业科目培训与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同步进行。专业技术人员也可自行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年度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专业科目培训。
三、学习方式
1.采用面授、讲座、自学和远程网络培训等形式,重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
2.专任教师(参训人员见甘牧院〔2018〕176号)须参加《甘肃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任教师远程网络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者,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成绩视为不合格。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并取得合格。
一、相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高等重视,主动适应新常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学院将继续教育成绩作为岗位聘任、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工作的依据。
2.学院于11月1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各部门(除7系2部)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的领取、发放和收集、上交工作。
试卷领取、送交时间及地点:11月1日上午10:00领取试卷,11月2日下午4:30前送交。地点: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2-02)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