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暑假及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4年暑假及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2024年暑假及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7月15日(星期一)至8月24日(星期六)放暑假,共41天。
二、开学时间
8月25日(星期日)教职工正式上班,8月26日(星期一)22、23级学生报到,8月27日(星期二)正式上课,9月6日新生报到。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值班值守。要做好暑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通讯畅通,不得脱岗离岗。遇有突发事件、重大事件,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妥善处置。暑期学校实行集中用印,每周三办公室安排专人用印(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用印。
(二)开展安全检查。放假前、开学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各学院在放暑假前对学生进行暑期安全健康教育,提醒学生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人身安全、财务安全等。
(三)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教职工暑假自行外出应遵守法规制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并与所在二级学院、部门保持联系。中层正职离凉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书记、校长审批,报送办公室后才能离开;中层副职离凉须经部门同意,分管校领导审批,报送办公室后才能离开。
(四)推进重点工作。要全面总结上半年重点工作,利用暑期时间,持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双高计划”和《2024年工作要点》,组织好各级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有序推进基建项目论证和实施,确保重点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五)谋划开学工作。要围绕“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前谋划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科学制定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与教学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开学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人员物资保障、师生返校开学、教育教学等准备工作。
(六)保障有序到位。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认真做好假期防汛、防火、防盗等工作,做好假期师生服务保障工作。学生工作部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二级学院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后勤管理处和国资基建处要加强建筑和修缮工程安全管理。保卫处严格门卫制度,落实出入校门核查管理,加强各校区内流动人员管理,加强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暑假(行政)值班安排表
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