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的通知》(甘教函〔2018〕117号)要求,为做好新制度贯彻实施工作,学院需开展资产、债权、债务及净资产全面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面清理核实固定资产和库存物品等资产数据,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详实的基础信息。(国资基建处于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
2.进一步清理基本建设项目,为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单位会计“大账”做好准备,按规定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国资基建处于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
3.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全面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做好坏账准备计提的相关工作。(财务处及相关部门于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
4.进一步梳理和分析各项结转结余资金的构成和性质,按规定确定新账中各项预算结余科目及资金结存科目的金额,夯实部门决算的核算基础。(财务处于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
5.做好新旧转账及调整工作。此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会计资料:2018年度科目余额表、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新旧制度会计科目余额转换工作底稿、2019年度期初科目余额表、2019年度期初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会计账簿启用表等。(财务处于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
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